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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家大门要打开? 开放小区的建成可能吗?

发表于2016-02-24

16年2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加强城市规划的若干意见,作为“十三五”及后期中国城市发展的一个路线。意见中主要提到了一点,就是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这一点引起的巨大的争议。

意见的具体内容是,“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小区的开放的好处

首先土地资源会得到充分的利用

我们经常能看到国外城市夜景中灯火分布在城市各个通道上,从主干道到密密麻麻的支路上,而中国的城市,主要都是集中在城市的主干道上,许多小区的规划路都是没有车流通过的。在车流量的高峰期,如果这些支路如果可以被利用,对城市的交通状况可以说是一大缓解。

还有许多小区的地面车位在白天都是空闲的,如果开放了,这些车位可以提供给附近的上班族,可以方便他们的上下班出行,缓解车位紧张的尴尬。

还有就是可以方便居民的出行

因为小区的四周都是被封闭的,仅有一两个出口,有时商场和自己的直线距离可能仅仅只有数十米,但是因为出口不在这边,不得不多走十分钟路程,绕一圈才行。路人想去马路对面而已,却因为围墙不得不多走几步。

封闭式的大院或小区不仅割裂了路网交通,专家说,大部分生活性的街道上,应该有更良好的关系。人走在街道上,有一些小商店,有怡人的环境、步行空间、绿带、休憩场所等,会让人很舒服。而如果走在一条街上,旁边只是围墙,你就会觉得这条路很长。

但是小区的居民也许会说,我们的小区随便进出了,安全问题谁负责?我们花钱买的公摊面积谁补偿?来往的车辆,谁来保障孩子的安全?花钱买小区住宅的原因就是因为可以有一个不受外界干扰的生活环境,一旦开放了,我们的权益谁来保障?

开放小区的模式在国外形成已久,首先国外多是街区式住宅,私人建房,政府建路,加上国外有相匹配的法律和人文背景,加上并不是很高的人口密度和较高的人口素质,与我国的社会背景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所以小区的开放必然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改进的过程。政府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这其中的障碍和隐患也是不能忽视。

小区居民的权益不能受到侵犯,这应该是首要原则

小区的用地,如果没有明确规定,从产权上来说都是属于小区业主的。所以,在《物权法》的规定下,小区的开发必须得到小区全体居民的同意。

政府要求开放,但是如果小区内部道路不是“城镇公共道路”,如果小区业主不同意,那么它是没有义务对外开放的。

物业是否还会存在?

小区开放了,那么小区物业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是否有政府统一管理呢?专家认为,小区虽然没了,但是物业还会在,只是换了一个服务形式,比如以前只是站岗式的值守,而现在或许是高频率式的巡逻值守等等。

小区开放后业主的安全谁来保障?

这是应该是制约小区开放的在一个主要问题。除了物业在安保的力度上加强外,政府能否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也是重要手段之一。

总的来说,政府提出这一意见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天下大同”的社会能否建成还是需要多方面的通力合作,能否坚持“以人为本”是这其中的关键。

发表于2016-02-25

只能呵呵了……

发表于2016-02-25
孤芳自赏100,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我家大门要打开? 开放小区的建成可能吗?”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2-25
引用:纯属坑爹在2016-02-25 09:25:56写道:
2楼

只能呵呵了……   

 呵呵呵呵。。。。。

发表于2016-02-26

这个估计逐渐改变吧,就看政府这个“逐渐”是多久

发表于2016-02-26

感觉还是难做到

发表于2016-02-26

也就是政府想把已经卖给开发商的地,重新合法滴要回一部分

发表于2016-02-26

有点没法接受

发表于2016-02-26
引用:ruaiii在2016-02-26 09:52:13写道:
7楼

也就是政府想把已经卖给开发商的地,重新合法滴要回一部分   

 估计是卖地卖过头了,发现城市道路少了很多,于是想出这个来解决问题

发表于2016-02-26

感觉海湾城现在也是半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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